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办好学前教育”“幼有所育”的要求,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原则,积极应对“全面二孩、三孩”政策实施带来的新挑战,我园以儿童发展为本,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现将本学期招生方案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数额
小班:年满3周岁,即年8月30日前(含8月30日)出生。招收3个班级,每班25人,合计75人。其他年级不招生。
二、招生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登记:
1.本县城区常住户籍:
(1)房户一致幼儿(户口迁入城区需1年以上,时间截止年8月30日);城区拆迁户幼儿(持拆迁办相关证明)。
(2)房户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现居住地证明,时间1年以上。
2.外户籍:
(1)在本县城区购房,为购房户(年12月前购买)。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等佐证。
(2)无房产,但取得本县居住证1年以上的,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城区干部职工子女,即领取财政工资的干部职工子女,需提供上岗文件或工作调动文件或单位证明。
(4)本县投资经商子女,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等佐证。
(5)进城务工子女,提供家长在城区务工居住1年以上的有效凭证。
三、新生信息登记、摇号时间及流程
时间:年8月23日——上午8点至10点
流程:由专人在保卫室审核需入园幼儿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幼儿在登记的同时领取登记号(双胞胎领取1个号)。10点登记结束后,若登记人数在招生名额范围内,则全部通知注册报名;若登记人数超出招生名额,我园将采用现场摇号办法决定入园幼儿。摇号办法现场公布,摇号时参与登记的家长必须到场,否则幼儿园不做单独解释。
四、注意事项
1.资料审核时,都需提供户口、相关佐证或证明的原件。
2.户籍和户籍地址按幼儿所在的户口薄登记。
3.家长提供的所有佐证,其上面的法人或购房人等都需与幼儿在一个户口簿上才能作为登记的有效依据。
4.具体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将根据登记情况另行通知。
5.军人或残疾家庭子女,在8月23日持证到园登记,不参与摇号,直接录取。
德江县第四幼儿园
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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