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悬赏执行公告()第1号

本院在执行凤冈县鼎合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刘祖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刘祖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长期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凤冈县鼎合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刘祖军的下落及财产。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祖军下落线索并使法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二、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祖军财产信息并使法院成功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标的金额的10%。

三、悬赏举报期限为一年:自年3月16日至年3月15日。

四、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法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的元悬赏金,在找到被执行人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使法院执行到位的悬赏金,在执行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联系人:曾法官、钱法官。

联系-、。

被执行人刘祖军,男,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贵州省凤冈县人,户籍所在地贵州省凤冈县龙泉镇六里村同心组97号,公民身份号码5221271218****。

执行案号:()黔执号。未履行标的:人民币10万元。

悬赏执行公告()第2号

本院在执行卢天志、钱邦勇与郑文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郑文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长期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卢天志、钱邦勇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郑文平的下落及财产。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郑文平下落线索并使法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二、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郑文平财产信息并使法院成功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标的金额的10%。

三、悬赏举报期限为一年:自年3月16日至年3月15日。

四、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法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的元悬赏金,在找到被执行人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使法院执行到位的悬赏金,在执行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联系人:杨法官。

联系-、。

被执行人郑文平,男,年3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贵州省凤冈县龙泉镇三坝村三岔路组,公民身份号码5221270321****。

执行案号:()黔执34号、92号。未履行标的:人民币22.7万元。

悬赏执行公告()第3号

本院在执行姜其华与刘玉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刘玉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长期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姜其华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刘玉杰的下落及财产。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玉杰下落线索并使法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二、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玉杰财产信息并使法院成功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标的金额的10%。

三、悬赏举报期限为一年:自年3月14日至年3月13日。

四、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法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的元悬赏金,在找到被执行人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使法院执行到位的悬赏金,在执行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联系人:杨法官。

联系-、。

被执行人:刘玉杰,男,年9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贵州省德江县平原乡下竹村当潮组,公民身份号码5222270912****。

执行案号:()黔执号。未履行标的:人民币7.53万元。

悬赏执行公告()第4号

本院在执行凤冈县鼎合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王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长期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凤冈县鼎合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王勇的下落及财产。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勇下落线索并使法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二、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勇财产信息并使法院成功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标的金额的10%。

三、悬赏举报期限为一年:自年3月16日至年3月15日。

四、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法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的元悬赏金,在找到被执行人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使法院执行到位的悬赏金,在执行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联系人:孙法官。

联系-、。

被执行人王勇,男,年8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贵州省余庆县构皮滩镇永兴村新寨坝组,公民身份号码5221290823****。

执行案号:()黔执号。未履行标的: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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