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认识乡村振兴重大意义、及时准确把握乡村振兴促进法要点和要求,8月25日晚上,德江县林业局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田旭飞同志主持学习活动。
田旭飞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全文共10章74条,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立足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全面总结我国“三农”工作的法治实践,其中生态保护单成一章,凸显了在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中生态保护是关键的一环,没有高质量的生态保护就没有真正高质量的乡村振兴,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做好生态保护的深远意义。
会议强调,《乡村振兴促进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着眼于新发展阶段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是继续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生态宜居的重要保障;是我们贯彻落实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实现乡村生态宜居的重要抓手。
会议强调,全局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大意义,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做到"四个服从",确保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要加强组织实施,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要严格落实责任,结合当前林业工作实际,高质量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和林下经济,不断提升森林覆盖率和林业产值,促进群众增收致富,为推动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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