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院受理执行包忠波、杨再刚、李国平与胡文宏劳务合同纠纷三案,被执行人胡文宏长期逃避执行。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以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胡文宏及其财产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胡文宏
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地:贵州省罗甸县茂井镇布江村边许组5号。
涉案金额:.00元(三案共计,不含利息、迟延履行金)
执行案号:()黔执恢、、号
悬赏金额:1.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使本院成功将被执行人实施拘留的,奖励.00元。2.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本院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到位金额的10%。悬赏期限:2年(年11月11日至年11月15日)举报-66218521806370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来源丨江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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