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社会组织应于每年3月31起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情况。截止7月31日,全县性社会组织仍有75家未进行网上申报年检,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请各社会组织对照《条例》《办法》要求认真自查自改,于8月19日—27日(节假日除外)到德江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窗口提交书面整改材料,签署整改承诺书。省民政厅将安排时间统一补检。逾期未提交书面整改材料、签署整改承诺书的,视为未参加年度检查工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附件:德江县全县性社会组织年度未按时网上年检名单
德江县民政局
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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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覃虎跃
编审:庹江林
编辑:张连超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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