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让其过上一个安心暖心顺心年。近日,德江县人民法院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黔山雷暴”之春节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德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平娥宣读行动方案
德江法院审判大楼前,警车分组排列,警灯闪烁警笛齐鸣,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整装待发。“德江法院黔山雷暴之春节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现在开始,出发!”随着党组书记、院长田孟华指令发出,该项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首次行动将兵分三路分赴县内辖区开展行动,聚焦涉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金、医疗损害赔偿金、工伤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民生案件。
德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孟华发出行动指令
执行行动前,执行干警提前发布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通知,与申请执行人保持紧密联系,动态更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行踪,确保执行不冒进、不踩空、不落空。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与司法警察密切配合,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规范执行中因人因案施策,兼顾力度与温度,有序开展执行。
1月19日,在德江县贵阳银行服务大厅中,执行干警在柜台前依法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存款予以强制扣划。申请执行人吕某某系承揽被执行人德江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的德江两河口至共和港公路改扩建工程中的风钻炮工作业项目,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幸受伤,遂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因双方未能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便进入诉讼程序。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德江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原告德江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被告吕某某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等共计.3元。调解协议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吕某某于年1月5日向德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银行强制划扣执行款
“我多次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最终锁定了被执行人的常用账户中存款.52元,并予以冻结。但因未届满15天异议期,款项未能提前予以扣划。”执行干警说。为了让申请执行人能够在春节前拿到执行款,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专项执行行动当天,执行干警来到贵阳银行服务大厅,依法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的全部存款.52元予以强制扣划。令人惊喜的是,在柜台前得知对方账户上在行动当天上午有钱存入,且超过需履行调解协议上的执行款。执行干警当机立断,重新制定执行裁定书,通知贵阳银行协助将.3元划拨到德江法院“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中,目前已成功划扣,并马上对接申请执行人交付执行款,该案仅用14天就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的感谢信
首日,在社会各界的协作配合下,德江县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和执行成果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传唤被执行人16人,执行和解案件4件,执行完毕5件,执行到位金额64.66万元。其中银行扣划19.47万元、被执行人主动兑现45.19万元,发放金额69.50万元、保全金额13.29万元。
下一步,德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抓紧、抓实、抓好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强化执行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优化提升案件执行到位率,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白春霞
编辑葛永智
二审杨聪
三审朱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