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精神,10月24日,县发改局召开房地产销售价格行为政策宣传暨提醒告诫会,城区1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年来国家、省、市房地产价格检查情况,传达学习了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联合检查通知精神以及《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县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局长何军就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的处理规定、房地产企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前收取的有关费用属于违规收费行为等政策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分析了商品房销售时常见的基本要素公示不齐、部分收费项目未标示、不执行“一套一标”、优惠折扣标示不明确等案例,提醒告诫各房地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相关政策,不得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要求各房地产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一套一标”,并在售楼处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不得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希望告诫会后,各房地产企业要立即进行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会上,县发改局常务副局长周国刚就进一步做好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从加强指导、严格执法、强化服务、广泛宣传、加强企业价格内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要求各房地产企业,要严格规范商品房价格销售行为,做到依法依规办事,诚信经营,为德江的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图/鲁静)
审核:周国刚肖立
编辑: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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