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民政局关于德江县慈善总会等3家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公告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10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50号)、《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黔民办函〔〕39号)有关规定,现将在德江县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德江县慈善总会、德江县大学生联合会、德江县傩城公益协会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予以公告。
德江县民政局
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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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覃虎跃
编审:庹江林
编辑:张连超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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